于洪臣,20世纪60年代出生于沈阳。以下是他的生平介绍: 早期经历:毕业于沈阳体育学院,毕业后即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负责业余训练和青少年工作。2003年,所在处业务被并入竞体司,调入竞体司后担任竞体司二处处长。2008年奥运会前,国家体育总局成立08备战办公室,于洪臣出任该办公室副主任,被提拔为副局级。 足球领域经历:2010年2月,任中国足管中心副主任;3月,任中超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任中国足协副主席。2014年1月,任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2015年12月,任足协专职执委。2016年7月18日,担任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中国奥运代表团足球项目领队。在足管中心和足协任职期间,于洪臣主管过职业足球发展和监管部、技术部,分管过职业联赛执行局、中超公司,还提出过“国奥晋级东京奥运会、国足进入2019亚洲杯四强”等规划目标。 田径领域经历:2017年8月,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19年11月,被免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职务。2022年12月,出任中国田径协会主席。2023年1月,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田径协会主席。 违纪违法与审判:2023年3月29日,于洪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审查调查。2024年1月3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其受贿一案。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于洪臣先后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党委书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未实际取得。2024年3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