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才,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伊州理工大学硕士。曾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 202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6.11-1982.07 吉林省冰球队、八一冰球队运动员 1982.07-1986.09 沈阳体育学院学生 1986.09-1997.07 辽宁省体委 干部、教练员 1997.07-2002.03 辽宁省军事体育航海运动学校副校长、校长 2002.03-2006.03 辽宁省体育局副局长 2006.03-2009.01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中心副主任 2009.01-2017.06 中国奥委会委员,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其间:2009年3月起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2009年11月起任亚洲田径联合会副主席;2013年7月起任亚洲田径联合会第一副主席) 2017.06-2018.10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足协党委书记 2018.10-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2023年4月免)、党组成员,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足协党委书记 国际足联理事会理事(2019.04任)(任期为2019年-2023年 ),亚足联裁判委员会主席(2019.08任)(任期为2019年至2023年 )、中国足协党委书记、副主席 ,2023年亚足联亚洲杯中国组委会执行主席(2020.09任),东亚足联主席(2022.04)(任期为2022年至2026年)。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4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3年4月13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杜兆才的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23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兆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足球领域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公器私用,“靠体育吃体育”“靠足球吃足球”,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兆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兆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决定逮捕 2023年10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杜兆才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4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兆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杜兆才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