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峰的生平经历如下: 1. **教育背景**: - 1981年09月-1985年07月,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本科学习,获心理学学士学位。 - 1985年09月-1987年07月,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心理学硕士学位。 - 1987年09月-1990年07月,在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心理学博士学位。期间,1988年10月-1989年10月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心理学系留学进修。 2. **北大工作经历**: - 1990年08月-1992年08月,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讲师、学生工作组组长、系主任助理。 - 1992年09月-1995年08月,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系副主任。1993年11月-1994年02月在菲律宾阿托内欧大学讲学。 - 1994年07月-1996年12月,任北京大学团委书记。1995年08月破格晋升教授。 - 1996年12月-1997年07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校团委书记。 - 1997年07月-1999年05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学生工作部部长。1997年09月-1997年12月在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习,1998年05月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 - 1999年02月-2006年04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同时担任北京大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02月-2006年01月挂职江西省吉安市委副书记。 3. **教育部工作经历**: - 2006年04月,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同时担任北京大学-香港青年协会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席。 - 2011年11月,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 2014年01月,当选第十届中国足协副主席。 - 2015年起,担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2021年12月,任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 2022年06月,任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办公室副主任。 4. **违纪违法与审判**: - 2022年8月30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 2023年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登峰决定逮捕。 - 2024年3月1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登峰贪污、受贿案,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王登峰在教育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历,在担任教育部相关职务及参与中国足球工作期间,曾负责推动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等工作,但最终因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