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男,汉族,1961 年 1 月生,黑龙江佳木斯人,在职大学学历,1977 年 5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工作经历: - 曾担任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 - 后任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副总经理。 - 还担任过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中铁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 之后担任黑龙江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中铁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黑龙江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龙兴国际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 2021 年 2 月,张敏退休。 违纪违法被查: - 2023 年 10 月 7 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张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2024 年 3 月 26 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张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敏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 -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违反生活纪律。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 - 不正确履行职责,个人决定国有企业重大经营事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申请、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依据相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敏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