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原书记 徐立毅,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22年1月,因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违纪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8 杭州大学地理系地理专业学习 1983.08-1992.03 浙江省余姚县(市)农经委干部、经营管理科科长(其间:1987.08-1990.06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2.03-1994.07 浙江省余姚市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4.07-1995.09 浙江省余姚市四明山镇党委书记 1995.09-1996.02 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镇党委书记 1996.02-1997.03 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1997.03-2001.12 浙江省余姚市副市长(其间:1998.12-2000.11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2001.03-2001.12 挂职担任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2001.12-2002.09 浙江省宁波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09-2006.11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03.02任区长 2006.11-2010.01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委书记 2010.01-2011.11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2.02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委书记,2012.01 提名杭州市委常委候选人 2012.02-2014.03 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区委书记 2014.03-2015.04 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04-2016.01 浙江省温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6.01-2017.02 浙江省温州市委书记 2017.02-2017.04 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7.04-2019.06 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9.06-2021.10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21.10-2022.01 河南省郑州市委书记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河南省委委员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立案审查 2022年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立毅同志作为时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力,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风险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防范组织不力,灾害发生后统筹领导和应急处置不当,督导检查和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徐立毅同志对郑州市在灾害中暴露出来的相关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立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免职处理 2022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免去徐立毅同志的郑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