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沂南县名人录 [公元1929年-2009年] 袁芳烈(1929年-2009年1月29日),山东沂南人。 1929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东平区团山庄一个农民家庭。 1946年2月参加革命,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2月南下浙江,长期从事农村工作。1976年粉碎“-”后主持金华地委工作。1977年5月起历任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农委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常委、温州市委第一书记、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常委、省政法领导小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93年起历任全国政协八届委员会委员,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顾问、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等职,1999年3月离职休养。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平反“八大王”事件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强劲东风吹拂下,“八大王”以各自灵活的头脑和手艺特长,很快成为各 个领域的带头人,他们创办各种不同形式的企业,向社会上广纳人才,发展个体经济,实现了柳市乃至代全国第一批在市场经济尝试下先富起来的人,有的很快审批土地建厂房,有的盖起了高楼大厦,高级别墅,令人向往。可是,1982年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运动中,“八大王”被作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受到严重打击,有的被收审关押,有的“畏罪”潜逃,造成一度社会紊乱。 袁芳烈认识到“八大王”事件成为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的拦路虎,人们对“八大
王”事件心有余悸。“八大王”事件在干部群众心中造成了巨大阴影。1983年春节刚过,袁芳烈亲自去柳市了解“八大王”事件,区委书记吴良志
向其汇报了“八大王”案件的前后情况。 其后,袁芳烈找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沧,向孙沧
讲了在柳市了解的“八大王”情况,建议对“八大王”逐一复查
。孙沧立即进行研究,组织力量对“八大王”案进行了复查,并依据有关法
律在1983年上半年依法作出改判,宣告“八大王”无罪,发还其钱物。1984年,中央提出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业生产。袁芳烈
在省委常委电话会议上提议给“八大王”平反,省委常委一致同意。后来
在1984年春召开的全市乡镇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上,市委公开宣布给“八大
王”平反,袁芳烈在会上作了“吸取‘八大王’事件教训,大胆支持发展商品经
济”的讲话。 “八大王”平反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一品多
营等区域块状经济很快出现,十大专业市场相继形成,一个发展商品经济的
热潮在温州城乡出现。 人物思想 袁芳烈认为最重要的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
思想路线;坚持群众路线;而且当领导的一定要敢于坚持实事求是。 第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不惟书,不惟上,只惟实。 第二是坚持群众路线。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保护群众,尊重群众的
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像专业户、重点户、浮动利率、专业市场
等就是群众的创造,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创造力。 第三是当领导的一定要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一直都在
讲,逢会必讲,谁都会讲,但谁都会讲不等于谁都会做。在坚持“实事求是”
前面还要加上个“敢”字,要敢于坚持。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不仅仅是工
作作风、工作方法向题,而是个根本立场向题,是敢不敢为国家利益、为人民
利益坚持真理的问题。当干部的任何时候都要有务实精神、奉献精神,如果
你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安危、仕途得失,只看上面脸色行事那就完了。当然坚
持实事求是,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但作为共产党员,为人民利益付出代价
是值得的。 袁芳烈相关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同年(公元1929年)出生的名人: 罗尚才 (1929~2008) 布依族 贵州省安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邹竞蒙 (1929~1999)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 汪家镠 浙江省嘉兴平湖 同年(公元2009年)去世的名人: 梁成业 (1924~2009) 广西自治区崇左 蔡诚 (1927~2009)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 廖文海 (1934~2009) 上海市 李文卿 (1930~2009)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王芳 (1920~2009)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高扬 (1909~2009) 原中顾委委员、中央党校原校长 辽宁省辽阳辽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