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男,汉族,1966年10月生,辽宁海城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主任医师。曾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23年4月,李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月,李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履历 1984.09-1987.08 大兴安岭卫生学校医疗专业学习 1987.08-1994.09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外一科医师 1994.09-1999.01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外一科主治医师(其间:1994.09-1996.08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1-2003.09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外一科副主任 2003.09-2007.08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正科级)、外一科副主任 2007.08-2008.11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正科级)、外一科主任 2008.11-2013.05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总医院副院长 2013.05-2015.07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 2015.07-2020.08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副院长 2020.08-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3年4月24日,据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消息: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李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通报 2023年12月29日,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李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借操办丧事之机敛财问题。2013年7月,李东任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总医院党委书记期间,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游玩,违规接受医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2017年11月,李东借操办其岳母丧事之机,违规收受钱款3.5万元。李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李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