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明全,男,汉族,1963年9月生,四川资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 2023年3月,谌明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9月,谌明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83年8月至1997年4月,先后在内江地区(市)防疫站、爱卫办工作; 1997年4月至1998年6月,任内江市卫生局政工科副科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资阳地区(市)卫生局政工科科长; 2001年3月至2008年4月,历任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8年4月至2019年1月,历任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干部。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3年3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谌明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9月,经查,谌明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发放绩效奖金名义套取医院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及医疗耗材配送、工程款拨付、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谌明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资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谌明全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