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原国家主席 陈大光(越南语:Trần Đại Quang,1956年10月12日—2018年9月21日),出生于越南北部宁平省,越南共产党党员,教授,博士。生前任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常委。 2018年9月21日,陈大光因病医治无效,在越南首都河内108医院逝世。 早年经历 1956年,生于越南北部宁平省,拥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 1972年7月—1972年10月,人民警察学校学员; 1972年10月—1975年10月,内务部(现公安部)外语文化学校学员; 1975年10月—1976年11月,内务部政治保卫1局干部; 1978年12月—1982年9月,内务部政治保卫2局干部; 1982年9月—1987年6月,内务部政治保卫局业务处副处长,安全大学学习(1981年—1986年); 1987年6月—1990年6月,内务部政治保卫2局参谋处处长,业务处处长,阮爱国学院学习高级理论(1989年10月—1991年4月); 1990年6月—1996年9月,安全参谋局副书记、副局长,安全总局主管安全参谋局的副局长,河内法律大学学习(1991年—1994年); 1996年9月—2000年10月,安全总局常委会委员,书记,安全参谋局局长,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研究生(1994年—1997年)。 步步高升 2000年10月—2006年4月,公安部安全总局副书记,副局长,少将(2003),2003年授予副教授; 2006年4月—2011年1月,中将,公安部党委常务委员,公安部副部长,2009年授予教授; 2011年12月5日,国家主席授予其人民公安上将军衔; 2012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授予其人民公安大将军衔; 2010年—2015年,公安部部长、公安部党委书记; 2015年5月—2016年7月,任越南中央军委常委; 2016年7月—2018年9月,任越南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常委; 是越共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党中央委员,越共十一届、十二届政治局委员,十三届国会代表。 国家主席 2016年3月12日,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获得党内提名,参选越南国家主席; 2016年3月31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首都河内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免去张晋创国家主席职务的决议。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成员、公安部部长陈大光被提名为国家主席的唯一候选人; 2016年4月2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在首都河内召开全体会议,选举陈大光为新一任越南国家主席。随后在国会宣誓就职。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投票中,陈大光获得481张有效选票中的452票。根据越南相关法律,任期应截至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 2016年7月25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在首都河内召开全体会议,选举陈大光为越南国家主席,任期为5年。当日,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首都河内宣誓就职。 为政举措 就职过程 2016年4月2日8时45分,陈大光主席向越南国会和人民宣誓,仪式与两天前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类似。 陈大光一手放在红色的2013版宪法卷册上,另一手高举,手心面向在会场的国会代表,高声宣誓,“我,国家主席陈大光宣誓:绝对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我愿努力锻炼,努力完成好党、国家和人民交付的任务”。 宣誓之后,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向国会表示感谢。 执政理念 陈大光说,“作为国家带头人,我享有巨大的荣誉,承担着巨大的责任,作为统领武装力量的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我愿意竭尽全力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 陈大光说,将继承民族传统,前辈的经验,加强民族大团结,坚持保卫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利益和安全,继续大力推动革新事业,融入国际社会,为保卫和平、民主、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与华关系 2017年5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举行会谈。 2017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河内主席府同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举行会谈。 2017年5月1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 [20] 2018年4月1日,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河内会见正在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的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 2018年9月19日,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河内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