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吴显国,男,汉族,1956年8月生,三河人,1980年3月入党,1975年2月参加工作,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 现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河北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人物履历 1975.02-1978.03三河县新集中学教师 1978.03-1981.03廊坊师范专科学校物理专业学习 1981.03-1983.08廊坊市第一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3.08-1989.07共青团廊坊地委、廊坊市委书记 1989.07-1992.09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1992.09-1994.11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1994.11-1997.12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1995.11-1996.11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7.12-2001.07廊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07-2001.12廊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1.12-2002.02廊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2-2003.12廊坊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12-2005.03廊坊市委书记 2005.03-2005.06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6-2006.09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9-2006.11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 2006.11-2006.12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 2006.12-2008.09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 2008年9月被免去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3.01-2015.05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5.05-2015.06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5.06-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河北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物事件 根据国家处理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调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鉴于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同志对三鹿牌奶粉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免去吴显国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