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华,女,汉族,1965年3月生,甘肃庆城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入党(2023年7月被开除党籍) ,研究生。曾任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一年开房265次的吴丽华 在甘肃省经济状况欠佳的庆阳市正宁县,一句令人咋舌的评价不胫而走:吴丽华,身为女性,却对男性有着别样“热衷”。这位在今年 4 月被查处的庆阳市副市长兼正宁县县委书记吴丽华,在 5 月当地扫黄打非行动期间,一份与之相关的宾馆开房账单被披露。其内容实在令人震惊,看似仪态端庄、曾被视作甘肃官场之星的她,在 2022 年的宾馆费用竟高达 38 万元,全年开房次数多达 265 次,平均每 1.37 天就有一次开房行为。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这似乎表明吴丽华除了履行公职的时间外,其余大量时间都在宾馆房间里,与男下属、年轻帅气者或所谓男闺蜜进行着难以言明的“私密交流”,从而使她一举成为官场中最为忙碌、行事最为不检点且开房频率极高的女官员,堪称空前绝后。当然,鉴于当下官场某些不良现象的存在,或许不久之后便会有人突破她这一“惊人纪录”。 2024年4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以被告人吴丽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82.09-1984.07 庆阳师专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6.08 甘肃省庆阳地区教育处人事科科员 1986.08-1990.03 甘肃省庆阳地委组织史编纂办公室科员 1990.03-1993.09 甘肃省庆阳地区妇联科员 1993.09-1997.06 甘肃省庆阳地区妇联副科级秘书 1997.06-1998.07 甘肃省庆阳地区妇联正科级秘书 1998.07-2001.07 甘肃省庆阳地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组织科副科长(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07-2005.06 甘肃省华池县委副书记(其间:2002.07-2002.12挂职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副处长) 2005.06-2006.03 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03-2010.01 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企业党建办主任(其间:2006.09-2009.06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10.01-2011.09 甘肃省环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9-2016.12 甘肃省正宁县委书记 2016.12-2020.03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正宁县委书记 2020.03-2023.06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4月7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7月11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庆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丽华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