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泽州名人录 清[公元1639年-1712年] 陈廷敬(1639年——1712年),字子端,号说岩,清代泽州(今山西晋城)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改为庶吉士。初名敬,因同科考取有同名者,故由朝廷给他加上“廷”字,改为廷敬。 陈廷敬生平好学,诗、文、乐极备。他与清初散文家汪琬以文体相切磋,与著名诗人王士祯以诗唱和,“皆能得其深处,而面目各不相假”。他写的《晋国》一诗:“晋国强天下,秦兵限域中。兵车千乘合,血气万方同。紫塞连天险,黄河划地雄。虎狼休纵逸,父老愿从戎。”以回顾晋国昔时的强盛和山川的险要,歌颂了晋地人民同仇敌忾、保卫家园的爱国精神。 由于陈廷敬很有才华,在任翰林院学士时,曾和掌院学士喇沙里、侍讲学士张英受到康熙皇帝的赞赏,表扬他们“每日进讲,启迪朕心,甚有裨益。”康熙曾特赐予他和喇沙里、张英三人貂皮各五十张,表里绸缎各二匹。 康熙二十三年(1648年)元月,陈廷敬被调任为吏部右侍郎,管理户部钱法。针对存在的问题,陈廷敬于八月上疏:“自古所铸钱币,时轻时重,过不上多长时间就又要重新改铸。现在,百姓最为不便的主要是钱价。过去,一两白银可兑铜钱一千,今则仅兑九百。造成师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私商熔化铜钱为铜,从中渔利。按说,销毁钱币,其罪至重,这是人人都知道的。然而,长久不能禁止,就因为私商能从中获取厚利。因为一两银子可买铜七斤,如果将一两银子兑成铜钱,则得一千,将这一千铜钱熔化,就得铜八斤十二两,从中获一斤十二两铜价。这些不法商人以此为盈利的捷径,使得市场上铜钱日趋减少。顺治十年时,每个铜钱重一钱二分五厘,后又增为一钱四分,原本是为阻止私铸,但结果呢?私铸依旧时常发生。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再增加钱币的重量,而应改重为轻。如果这样,那私铸之风就会不禁自绝。”同时他还指出:“由于近年来产铜之地收税过重,致使铜矿开采寥寥无几。应当减少师税收,让百姓也来开采。开采的人多了,铜的产量自然就会增加。随着铜的增加,铜钱价值也自然会日趋稳定。” 陈廷敬这一上疏,送至朝廷后,康熙很重视这个建议,很快就被采纳,并付诸实行。 同年九月,陈廷敬升任左都御史。当时清廷内不少官员-受贿,腐化之风十分严重。陈廷敬深切痛恨。他于二十四年正月向朝廷上疏:“贪廉这两方面,是做一个合格官员的关键。然而奢俭这两者,又是造成贪廉的根由。要使官员清廉,就先要使他们养成节俭的品质。古时候,从衣冠、车马到服饰器用,办理婚丧大事,都要‘贱不得俞贵,小不得加大’。现在由于奢侈之风未除,以至贫穷的人办事节俭反受讥笑,富有的人铺张而无人反对,使得大家竞相奢侈,成为一种风气。于是,-求利,触犯法律的事就跟着多起来,而且日趋严重。”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好尚嗜欲之中于人心,犹水失堤防而莫知所止。” 康熙帝接到陈廷敬的上疏,表示赞同,指出,今后“务须返朴还淳,格循法制,以副朕敦本务实,崇尚书俭至意”。 当时,由于农民赋役苛重,加之水旱灾荒不断,人民生活十分困难。陈廷敬及时向朝廷反映了一些地区遭灾后的真实情况,并提出豁免钱粮税收的一些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轻人民负担的作用。 为维护清廷的统治,陈廷敬又上疏说:“总督巡抚的职责在于考察和指导吏员,这样做才能使百姓长期安定下来,并不是让吏员只明察于理事,尽自己的职责就够了。孔子说过: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触犯条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师检查总督巡抚。这样巡抚可能会说:‘问题师是在于那些吏员。如果吏员清廉能干,不加派火耗税收,理事时就不会贪赃受贿,也不会搜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于因触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就可以说是对上有罪。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官吏的罪过。上司清廉,则吏员自然不敢贪赃犯法,上司如贪赃不法,吏员虽然也想廉洁,然而却是不大容易办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贪赃受贿,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于察言观色,逢迎上司,又哪里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员的所做所为,就会说:‘这样的人还能教导我吗?’管教不听,就用刑法。群吏这样做,是总督巡抚导致他们这样做的。所以,当今首要的是总督巡抚要人选合格。他们要不为利欲所动。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员,吏员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结上司,都留心为民办事。百姓就能够休养生息。”他还建议,应给督抚下一通令,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对违犯者严加惩处,这就会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对于巡持总督的考察,则要看他是不是廉洁奉公,为群吏做出了榜样。 陈廷敬的上疏,被朝廷采纳了,并根据他所提内容,规定了若干条文,下谕实行。 过了一段时间,云南巡抚王继文以军饷为名,动支库银并私自-。陈廷敬以其溺职不忠,前后银数赢缩相悬,上疏弹劾。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他任工部尚书。同学士徐乾学奏进《鉴古辑览》,康熙认为这本辑览有参阅价值,决定留下来通读。他在工部尚书任内,还纂辑三朝《圣训》、《政治典训》、《方略》、《一统志》、《明史》等,陈廷敬并充总裁官。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调户部,又调吏部。第二年,他的亲戚因贪赃被劾罢,使他身受连累,对他打击较大。之后,他借口父年八十一岁,盼望相守为由,要求解任回乡。清廷答允陈廷敬的请求,免却了他在朝中的职务,但继续担任修书总裁官。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廷又起用陈廷敬为左都御史,直至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皇帝下诏,命令张玉书、陈廷敬领导编纂一部大型字典。第二年,张玉书病逝,陈廷敬独任总裁官。这部大字典组织了三十多人的班子,陈廷敬的儿子陈壮履也在其中。父子留名于一书,一时传为美谈。这部字典是在前人《字汇》和《正字通》的基础上增补充实而成的,共收四万七千多字,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收字最丰富的字典。后来定名为《康熙字典》。虽然字典问世时,陈廷敬已经去世,但他为编纂这部字典所付出的心血和作出的贡献,为后人所敬仰。 陈廷敬一生著述很多,有《午亭文编》、《尊文阁集》、《河上集》、《杜律诗》、《老姥掌游记》、《三礼指要》、《说岩诗集》等。他的诗风格“清雅醇厚”,很得康熙皇帝的赞赏。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三月,陈廷敬病危,康熙皇帝遣太医前往诊视。四月病卒,终年七十三岁,康熙率大臣侍卫奠洒,并令各部院满、汉大臣前往吊祭。康熙皇帝亲笔写了挽诗,赐祭葬典礼,十分隆重。谥曰文贞。
陈廷敬相关 陈廷敬故居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皇城相府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谥号为“文贞”的历朝名人 同年(公元1639年)出生的名人: 莫之翰 (1639~1707) 湖北省潜江 爱新觉罗·韬塞 (1639~1695) 辽宁省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 李符 (1639~1689) 清代诗词作家 浙江省嘉兴 尚之孝 (1639~1696) 辽宁省鞍山海城市 张玉裁 (1639~1674) 江苏省镇江丹徒区 同年(公元1712年)去世的名人: 曹寅 (1658~1712) 汉军正白旗 辽宁省辽阳白塔区 吴恭 (1642~1712)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吴英 (1637~1712)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岳升龙 (?~1712) 甘肃省白银景泰县 齐世武 (?~1712) 清朝大臣 黑龙江 卞永誉 (1645~1712) 清代书画鉴赏家 辽宁省营口盖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