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男,汉族,1964年1月生,四川邻水人,在职大专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2021年6月,经邻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晓明开除党籍处分;邻水县卫生健康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至1985年6月,在邻水县袁市中心卫生院工作; 1985年6月至1996年6月,在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工作; 1996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院长; 2004年10月,任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2021年6月,开除公职。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0年12月,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1年6月,邻水县纪委监委对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晓明违反政治纪律,与多名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奢靡消费安排,违规操办宴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选聘任用过程中搞“一言堂”“一家亲”,任人唯钱;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家属子女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吃空饷”、谋私利;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违规批准单位职工在编不在岗,并在组织清查时,故意隐瞒不报;将公权力作为谋利的工具,与财务人员沆瀣一气,多次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数额特别巨大;医院财务混乱,严重失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张晓明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党纪国法,大搞权钱交易,亲清不分,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修身不正,不知责明责履责,带坏行风,严重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耻、不知止,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邻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晓明开除党籍处分;邻水县卫生健康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通报 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晓明违规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张晓明担任九龙卫生院院长、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为多家医药公司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上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现金共计1400余万元。2017至2018年,张晓明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子女在某医药公司挂名领取薪酬4.34万元。张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张晓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