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习平,毕业于安徽中医学院, 曾任安徽省桐城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23年6月,桐城法院公开审理王某某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审查调查 2023年3月13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桐城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4月,据安庆纪检监察网消息,桐城市纪委监委对桐城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习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设备、药品采购等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中医师的身份,在开具处方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王习平身为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桐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桐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15年至2023年,王习平多次违规收受他人高档烟酒;2016年和2019年,王习平两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王习平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王习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审理 2023年6月2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桐城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某某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和市政法机关等20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担任桐城市中医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建筑商、医疗器械经营商、药品代理商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3.9万元。2013年至2023年,王某某利用其担任桐城市中医医院副主任中医师的身份,在开具处方的过程中,先后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经销商所送人民币76.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旁听庭审。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审理结果 2024年2月,桐城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王习平因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