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湖南桂阳县人,大专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从事临床30年。 2023年4月12日消息,刘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人物经历 曾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心血管内科进修,曾多次到北京、上海等省内外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 1989年7月至1993年9月,任桂阳县和平中心医院临床医师; 1993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医师; 2013年1月,任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期间:2017年1月,聘为基层主任医师)。 社会任职 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病医师分会基层工作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医院协会血管病综合诊疗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心脏重症分会湖南省专业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中西医结合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医师协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分会学术委员; 郴州市医学会心血管内科专业委员会委员; 郴州市医学会心血管健康促进与康复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郴州市医学会心电生理与起搏专业委员会委员; 郴州市医学会介入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长沙医学院兼职副教授。 人物事件 违纪调查 2023年2月,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刘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桂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4月12日消息,据红星新闻报道:日前,经桂阳县委批准,桂阳县纪委监委对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刘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医疗器材公司在医疗耗材采购、使用上谋取利益,并收受医疗耗材回扣,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福身为医疗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勤廉行医却被“围猎”迷途,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把医院当成谋取私利的“生意场”,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戒惧,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桂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桂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福开除党籍处分;由桂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