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张行湘,男,汉族,1945年7月生,山东滨州人,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曾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人物履历 1965年9月——1970年3月,在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历任辽宁省台安县达牛公社中学教师、县委党校教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城郊公社党委书记; 1981年10月——共青团辽宁省鞍山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3年5月——辽宁省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3年12月——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5年1月——辽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正厅级)(期间1985年9月至1986年1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90年3月——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3年10月——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 1994年2月——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市政协主席; 1995年2月——辽宁省抚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年12月——辽宁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6年9月——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7年11月——辽宁省委副书记; 2001年4月——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 2005年12月——辽宁省委副书记; 2006年1月——2008年1月,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主要论述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扎实推进。我们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从沈阳基本市情出发,提出了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城市、法治诚信城市、先进文化城市、模范生态城市“四位一体”的和谐沈阳的目标。这不仅是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和谐沈阳的重要标志。 建设和谐沈阳的具体目标,就是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加快把沈阳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城市、法治诚信城市、先进文化城市和模范生态城市。建设“四位一体”的和谐沈阳,体现了沈阳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全新变化,意味着我们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于通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全面进步,从整体上提高城市社会发展的文明水平;意味着我们更加注重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着力于通过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建设新型工业城市,就是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大力推广运用信息技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切实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县域经济和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新型工业城市的主要特征为:一是工业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二是工业内部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得到切实改变,四是经济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建设法治诚信城市,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支持人大、政协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党内民主,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法治诚信城市的主要特征为:一是民主制度健全,二是法制环境良好,三是信用体系完善,四是社会安定有序。 建设先进文化城市,就是要坚持“四个尊重”的方针,广泛开展创业创新精神教育,努力在全市形成学习理论、学习文化、学习科技、学习管理的浓厚氛围,激励人们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践中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创造活力。先进文化城市的主要特征为:一是创业精神得到弘扬,创造活力得到激发;二是社会风气良好、市民素质优良;三是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四是文化设施完善,服务能力增强。 建设模范生态城市,就是要按照开发与节约并重、利用与保护结合的要求,坚持把节约放在首位,综合开发利用资源,限制高能耗行业的发展,提高资源产出率,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模范生态城市的主要特征为:一是空气质量清新,二是生态建设一流,三是人居环境优良,四是基础设施完善。 建设“四位一体”的和谐沈阳,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既着眼长远,统筹全局,又立足当前,抓住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当前,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沈阳创造良好条件。解决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推进和谐沈阳建设,根本上要靠发展。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真正建立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紧紧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期,积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抓紧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以沈阳装备来支撑“中国制造”,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升级。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步伐,切实完善和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和带动国有经济的调整改造。在发展中,尤其要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建立统一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环境、社会各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市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全面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相协调,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第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为建设和谐沈阳提供内在动力。建设和谐沈阳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协调各方利益,整合社会资源,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一要建立充满活力的动力机制。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坚决破除制约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体制障碍,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和体制环境,进一步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二要建立社会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健全推进公众利益诉求的民主化、科学化的各项制度,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快建立绝大多数群众能够得到较大实惠的分配机制和利益格局,积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三要建立维护稳定的保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四要建立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坚持以公共权力为监督制约的重点,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努力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及各类社会事务信息的公开,增强各种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防止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防止社会腐败。 第三,坚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为建设和谐沈阳奠定坚实基础。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只要基层和谐了,社会和谐就具备了重要的前提,城市和谐就有了可靠的基础。因此,必须从基层抓起,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村屯、和谐企业、和谐学校等基层和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整体合力。推进基层和谐,核心又在社区。当前,在整体推进和谐沈阳建设的同时,要以社区为切入点,加快建设和谐社区的步伐,从建设和谐社区中积累建设和谐沈阳的经验。要加强居民自治建设,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提高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服务职能,改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社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排忧解难,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生活质量。加强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建立协调顺畅和办事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共建共享和共用共赢的资源整合机制、反应灵敏和处置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以有效的综合治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加强社区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美化社区,以优美的环境促进居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陶冶居民情操。丰富社区文化活动,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提升居民的思想境界,形成政能人和、团结向上的良好局面。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努力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在党组织周围,进一步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党员为主体、驻社区单位积极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从而,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安宁稳定、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的和谐社区。 第四,坚持以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和谐沈阳提供坚强保证。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建设和谐沈阳各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社会建设状况,及时了解和谐沈阳建设相关工作的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发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沈阳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从全市大局和长远发展出发,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在建设和谐沈阳的具体实践中,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重视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切实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早发现矛盾,有效化解矛盾;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扎扎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的稳定,切实把和谐沈阳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正是从这一国情实际出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我们党关于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阐述、新要求,内容丰富,涵义深刻,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抓住了农村改革和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工作重点,为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是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探索,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新途径。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和现实要求,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把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要求具体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系统地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发展阶段。我国的工业化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依靠自力更生推进的,农业和农民为此作出了艰辛努力。近年来,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农村发展滞后的矛盾更加突出。沈阳作为工业大市和中心城市,更加需要回答和解决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问题。随着沈阳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却呈继续扩大之势。突出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整体落后,农民整体素质偏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目标的如期实现,严重阻碍着和谐沈阳的建设进程。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和城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沈阳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良好条件。我们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彻底转变重城轻乡、重工轻农、重市民轻农民的观念和做法,确立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推动城乡和谐发展、共同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的内涵和农业的增长方式也在相应转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农村综合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解决农村问题的又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其实质是对城乡、工农关系的再调整,是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大变革。核心是通过积极稳妥地农村综合改革,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通过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促进农村社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彻底改变农村传统生产方式、落后的生活方式以及脏、乱、差的环境,实现农村大发展,面貌大改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新途径。“三农”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解决“三农”问题,攸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破解“三农”问题,是推进“三农”工作在基本思路上的重大突破,是一次带有根本性的创新。新就新在不是单纯就“三农”抓“三农”,而是通过工农业协调推进、城乡共同发展来解决“三农”问题。我们既要从“三农”本身考虑问题、寻找思路,更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途径;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尽快见效的具体措施,又要着眼于长远寻求治本之策;既要着眼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又要加快改革步伐,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走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子,形成城乡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确保农业和农村发展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给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着力在“新”字上下功夫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借鉴外地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沈阳实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农村三次产业比重达到6.2∶58∶35.8,设施农业面积达到400万亩,80%以上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全市所有建制镇和80%以上村屯完成“四清四改”(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垛、清路障,改路、改水、改灶、改厕),农村劳动力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在域内非农产业就业和域外从事劳务输出各占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万元以上,把全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要做到“五新”。 1.发展壮大新产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而现代农业建设必须以新产业的发展壮大为支撑,这是富区强县、富村强镇,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根本之所在。发展壮大新产业的基本思路是,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逐步形成以农村工业为主导、高效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纽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一要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充分发挥沈阳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紧紧围绕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农村工业,加强产品配套衔接,促进城市工业和产业链条向农村延伸。结合“十一五”时期工业布局调整,认真做好农村工业发展的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快县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各类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集群化发展,避免“小散低弱”现象。二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发展农业必须改变传统生产模式,积极引入新观念、新思路。加快建设富民经济小区和现代农业园区,采取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多元投入、农民参与的方式,加速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尤其是着力培育一批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名优产品和优势产业。加大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十一五”期间,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或“多村一品、多乡一业”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三要全面搞活农产品流通。适应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大力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综合性、区域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形成一批辐射面广、吞吐量大的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 2.规划建设新村镇,改善农村物质条件。切实加强乡村规划,改善村容村貌,既是改变农村长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新农村的环境依托。一要规划先行。把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体系,使城镇社区与农村村落、居住区与畜禽饲养加工区、工业园区与农业基地、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特别是城市功能拓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步进行规划布局,统筹加以推进。在完善城镇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和建立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等系列规划体系,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协调发展的城镇及村镇发展格局。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规划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导向性。二要因地制宜。近中远郊情况各有不同,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对位于城区的“城中村”,实行撤村建居、撤乡建街,建成城市新型社区,全面实现城市化;对城乡接合部规模较小的村屯,通过土地整理置换、异地腾迁等办法,按照城市住宅标准建设农民新村,实行市民化管理;对远郊规模较小的村屯,推动其逐步向乡镇和交通便捷的地区集中,逐步减少自然村,扩大小城镇规模;对较为偏远的村屯,积极开展以“四清四改”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三要夯实基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要从城市向农村扩展,加强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投入,使农民尽可能多地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加强村镇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环村林、环宅林,加快村外畜牧小区建设,大力整治河流污染,切实改善供水设施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建立健全新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用市场机制和办法有效组织农民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激发广大农民走向市场、自主创业的内在动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的基本方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类公共服务组织,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型、市场营销型及综合服务型的行业协会、农民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壮大经纪人队伍,做到乡村主导产业都有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加快改造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广股份合作制,逐步把传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公司,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型经济实体,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将全市农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都改造成新型经济实体。加大乡镇“六站一所”等事业单位以及供销社系统改革,不断转变职能、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更多为农民服务的新组织。创新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优势互补、便于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协会上的组织形式,把党组织活动和协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二者良性互动。 4.培养造就新农民,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造就一大批具有一定专业技能、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和良好守法素养的新型农民,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一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抓紧抓好“普九”工作,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与危房改造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新建、扩建和改建农村校舍,彻底改变农村学校小、散、差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组织城市学校选派校长、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助力度,避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二要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增强农民致富本领。充分发挥城市的教育资源优势,依托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农民科技协会,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研修基地,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每年推出一批星火带头人和科技示范户。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技术和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对达到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和具备技术职称条件的,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优先扶持其产业项目发展。引导广大农民加快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知识型转变。增强广大农民走向市场的信心和决心,成为自我创业、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前的重点是解决就医及养老问题。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创新卫生支农和扶贫机制,加快形成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和老有所养问题。四要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素质修养。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和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水平,加强村镇文化设施和文体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建设树立新作风,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亲民、爱民、富民”为目标,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人民群众、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水平,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改善,党风政风焕然一新。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选好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大对农村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的整顿力度,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扎实开展“深化共产党员工程,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深入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保障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包村联户”、“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惠民、富民的系统工程,也是推动农村自身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持久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成立专门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机构,统一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在基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中心镇、重点镇领导力量,优先满足其人才需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村任职或挂职锻炼,选招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村一线,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2.做好规划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和谐村镇的角度出发,制定统一科学的总体规划、全面系统的实施方案,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科学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及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好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的关系,做到既与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又量力而行,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从群众最愿意、最迫切需要而又能做成的事情抓起,以小促大,以点带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完善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动全社会力量扶农助农兴农,逐步形成在政府带动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抓紧建立和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管理、劳动就业和户籍改革等各项政策,努力形成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 4.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对班子考核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工作进展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奖优罚劣、行之有效的考评验收机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层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5.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探索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示范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稳步开展、有序推进。注意依托县城和中心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的投资者,城镇发展的创业者和城镇化的受益者。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农村建设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努力开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6.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各方面的积极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创造。充分调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实行城区与乡镇联姻,大企业包扶村屯,加强军民共建和警民共建,强化“农商对接”和“农科对接”,建立公务员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推动机制,努力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