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被认为是建国后的悍匪及简介: 白宝山 犯罪事实:1982年开始多次盗窃、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狱期间杀死两名狱友,出狱后因户口问题对警察和社会产生仇恨,报复心起。1996年3月31日,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后到新疆继续作案. 案件影响:其案件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以及1997世界第三要案. 最终结局: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处以枪决. 张君 犯罪事实: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间,在重庆、湖南、湖北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多次公然持枪抢劫银行、金店,开枪杀人. 案件影响:制造了一系列重大、特大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民众安全感,其犯罪手段残忍、组织严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最终结局:2001年5月20日被执行死刑. 周向阳 犯罪事实:自1995年以来,多次在云南购买枪支弹药,先后流窜6省100多个县、市、区疯狂作案82起,共杀死26人、伤25人,杀害公安民警2人、伤3人,抢劫机动车24辆,抢劫、勒索赃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案件影响:新中国武装绑架第一案,作案范围广,社会危害严重. 万光旭 犯罪事实:八九十年代,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在江西老家作案后潜逃到广东继续犯罪,后潜回江西老家。1997年8月14日,被公安武警包围在一座房子里,武警战士与之激烈枪战,最终以5名战士牺牲、6名重伤致残的代价将其击毙. 案件影响:其武力对抗警方给公安武警造成重大损失,犯罪行为极其恶劣. 刘进荣 犯罪事实:曾参加越战的侦察兵,退伍后因与人冲突持刀杀人后潜逃,纠集逃犯等成立“东方黑帮”,用敲诈勒索、抢劫得来的钱从中越边境购来大量军队制式化装备,公开与当地警方抗衡. 案件影响:其具备较强军事素养和反侦察能力,给当地警方的围剿带来极大困难,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 最终结局:1993年年初,被特种部队小组进山实施斩首行动,团伙被一网打尽. 孙德林 犯罪事实:自1999年10月30日起,在12年时间里先后率领团伙劫杀70余人、劫款300余万元. 孔繁座 犯罪事实:海南澄迈县地痞流氓,1992年12月16日,在澄迈县大富豪歌舞厅,枪杀许某以及其12名保镖。在多起重大抢劫、黑社会火拼案件中共杀死36人. 案件影响:其作为职业杀手,心狠手辣,作案手段残忍,在海南当地造成极大恐慌. 最终结局:1996年11月27日,被海南省和重庆市警方联手在重庆抓获后判处死刑. 雷国民 犯罪事实: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杀害20人,被称冷兵器杀手. 鹿宪洲 犯罪事实:1981年-1984年在云南某部服役,复员后在首汽开出租车,1991年2月伙同他人在天津、北京盗窃高级轿车,1992年被判处死缓,1994年2月18日越狱潜逃后,开始疯狂盗窃、抢劫,并到边境地区购买枪支弹药,策划实施了多起运钞车劫案. 王立华 犯罪事实:17岁因抢劫被判刑9年,出狱后纠集不法之徒绑架富人,第一次获得300万赎金并撕票,用此款购买大量冲锋枪和弹药准备抢劫国库,后因资金紧张搁置计划,又绑架影星吴若甫勒索500万. 案件影响:其犯罪计划大胆狂妄,涉及金额巨大,且公然绑架公众人物,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最终结局:最终被北京警方抓获后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