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格平(1904 - 1992),河北沧州人,回族,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以下是其详细生平介绍: 早年经历与革命启蒙:1904年出生于沧县大堤东村(今属孟村回族自治县)一个地主家庭。14岁时,他去南京考入直系军阀李纯部的随营军事学校。1921年毕业后,目睹北洋军阀的倒行逆施和黑暗统治,刘格平辞官回乡。1922年2月,他到天津补习学校学习,准备考大学以实现实业救国理想,在此遇到张隐韬、于方舟等共产党人,接触到马克思主义学说。同年,在张隐韬介绍下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开始学习《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等进步书刊。 早期革命活动:1922年冬,受组织派遣,刘格平返回家乡宣传革命思想。1923年2月,他在刘子芳家主持建立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大堤东支部,这是津南地区第一个团支部。之后,他又到盐山、沧县、庆云、乐陵一带传播革命思想,发展团员和团组织。1926年7月,经于方舟、李季达介绍,刘格平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9月,他作为党的津南地区特派员到家乡一带发展党员和党组织,先后在沧县二中、泊镇省立第九师范学校建立党支部,并在大堤东村创建了沧州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中共大堤东支部。1927年3月,刘格平成立中共津南特委,担任第一任特委书记,随后又相继创办了中共河间献县联合县委、盐山庆云联合县委、沧县县委等地方党组织。 武装起义与被捕入狱:1925年秋末至1926年2月,刘格平任“津南农民自卫军”参谋长,参与张隐韬在冀鲁边区组建的武装起义,起义失败后脱险。1934年春天,刘格平领导了马颊河大罢工,4月20日被捕,被以“政治犯”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在北平陆军监狱服刑期间,他和狱中党员成立了监狱临时党支部,领导开展各种形式的斗争。 抗战与解放战争时期:1944年4月23日,刘格平出狱后即投入战斗。1944年8月,中共渤海区党委任命他为天津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此后,他还担任过山东省回民协会主任、中共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中共渤海区委第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华东南下干部纵队渤海三支队政委、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等职务。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8月,刘格平参加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被任命为中央民委副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主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区政府主席、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山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等职务。他是中共第八届、第九届中央委员,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委、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晚年:1992年,刘格平去世,享年88岁。 刘格平的一生经历了中国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同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紧密相连。他为中华民族的解放独立,为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贡献了毕生的力量,特别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培养民族干部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