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舸,男,汉族,1961年5月生,吉林永吉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2024年2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82年-1985年,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现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助教 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7年-1990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年-1991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外事局国际货币基金助理调研员 1991年-1996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司亚洲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 1996年-1999年,任中国驻亚洲开发银行(菲律宾马尼拉)副执行董事 1999年-2000年,任中国人民银行驻欧洲代表处(英国伦敦)首席代表 2000年-200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 2004年-2005年,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 2005年-2006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 2007年03月-2015年02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2007年09月至2015年02月兼任非洲进出口银行董事,2009年03月至2015年06月兼任中国-意大利曼达林基金监事会主席,2014年03月至2015年05月兼任(亚洲)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董事长) 2015年02月-2018年06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8年06月-2019年06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部长级)(2018年10月起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8年12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9年06月-2023年02月,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2023年02月-2023年03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副部长级) 中共二十大代表(已被终止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