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历届主任及其任期如下: 潘岳自2022年起担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陈小江于2020年至2022年担任该职务。 巴特尔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担任此职务。 王正伟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巴特尔:任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 马启智:回族,任期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时间为2008年至2013年。 多吉才让:藏族,任期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时间为2003年至2008年。 王朝文:苗族,任期为第八届至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时间为1993年至2003年。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任期为第五届至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具体时间为1983年至1993年。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此外,国家民委还负责起草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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