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 郑尚金,男,1946年8月出生,浙江金华人。大专文化。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郑尚金,1946年8月出生,浙江金华人。大专文化。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学民办教师,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金华市(具级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1987年3月任义乌县委书记。1988年7月1日,中共义乌县委改为中共义乌市委,改任义乌市委书记。1991年6月调离义乌,历任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候补委员、金华市委书记、浙江省药监局局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等职。 涉嫌受贿 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受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牵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于2007年2月17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刑事拘留。 据了解,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指定,由深圳市检察院负责侦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2月16日依法对郑尚金立案侦查,并于2月17日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郑尚金现年61岁,2002年出任浙江省药监局局长、党委书记之前,曾历任浙江省义乌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2006年10月和2007年1月,浙江省分别下文免去了郑尚金的省药监局局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郑同时办理了退休手续。与此同时,浙江省还一并免去了郑尚金的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卸任之后,郑尚金一直担任浙江省药学会理事长一职。据一位接近郑尚金的人士称,其在2007年1月中下旬开始就没去药学会上班。 有来自浙江省内的消息称,郑尚金与轰动一时的金信信托案似乎也有关联。金信信托无限风光之时,郑尚金正任金华市委书记。有说法称,其在不久前退还了与金信相关的300万元。 被判受贿罪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10万元及价值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2007年8月21日被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辆,上缴国库。宣判后,郑尚金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郑尚金受贿案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系列案之一。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并由深圳市检察院指定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盐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盐田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郑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间,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引见浙江省康力元集团公司负责人汤旭东、汤小东兄弟认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汤旭东参评全国十佳杰出青年、浙江康力元集团公司及汤旭东、汤小东投资的其他药业公司在浙江省药品销售流通及浙江省金华市购地建厂项目等方面,为汤旭东、汤小东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二人给予的财物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其中,在2003年7月左右,汤小东经与汤旭东商议,送给郑尚金女婿徐某人民币10万元,作为徐某的亲戚汪某做药品销售生意的启动资金,事后徐某将此事告知郑尚金,郑未表示反对。2006年10月前后,郑尚金与汤小东等人在粤浙会酒店吃饭时商定,由汤旭东、汤小东送一辆车给郑尚金供其退休后使用。后汤小东委托浙江金华某房地产公司樊某将人民币58万元转至郑尚金女婿徐某的账户,由徐某以自己的名义购置奥迪轿车一辆。 盐田区法院鉴于被告人郑尚金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前,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本案赃物已经追缴归案,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