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原市委书记 罗荫国(1954年4月~2016年7月22日),广东高州人,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共茂名市委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7月23日,罗荫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016年7月22日14时,因罹患胃癌,在阳江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人物履历 1972.07-1975.07,高州县顿梭公社车埠小学教师、荷塘大队大队长、党支部书记; 1975.07-1979.01,高州县顿梭公社办公室资料员,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9.01-1980.06, 高州县根子公社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0.06-1982.09, 高州县环城公社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1984.07-1987.03, 高州县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1987.03-1990.04, 高州县副县长、高州县委副书记; 1990.04-1993.08, 高州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3.08-1994.04, 高州市委书记、市长; 1994.04-1998.06, 高州市委书记; 1998.06-1998.10,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高州市委书记; 1998.10-2001.09,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1.09-2002.01,茂名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 2002.01-2002.05,茂名市委副书记; 2002.05-2003.04,茂名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3.04-2003.05,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3.05-2007.04,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7.04-2007.11,茂名市委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7.11-2011.02,茂名市委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七大代表,广东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八、十、十一届人大代表。 人物特征 “双面”官员 罗荫国在2008年的时候,曾经到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他自己也身兼着茂名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务。按照茂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设置,“一把手”不仅是廉政的领导者,也是反腐的监督者。根据当时的《茂名日报》等媒体报道,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罗荫国还坚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 然而,罗荫国终究辜负了自己的口号,在涉嫌巨贪之后,亦成为“裸官”,其子女分别加入了澳大利亚等国籍,并在境外置业。 人物事件 刑拘 2011年2月11日,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该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调查 经过最高检察院的批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职务犯罪对罗荫国采取强制措施,2011年2月11日,罗荫国被该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时,被要求配合调查的还有罗荫国秘书及罗荫国的妻子。 知情人士透露,罗荫国的被抓颇具戏剧性:罗荫国于2月10日被通知去广州开会,讨论紫金矿业溃坝案的处理问题,车子进入广东省委大院,有人上前叫:“罗书记请你下来一下。”罗下车后随即被扣下并直接押上囚车,随行的其他茂名官员随即返回。罗荫国的妻子则是在家中被带走调查的。 据了解,罗荫国涉嫌职务犯罪是指受贿罪。罗荫国妻子也是以涉嫌受贿罪名义被拘留。据悉罗荫国被关在广州,其妻子被关在阳江。2011年2月10日,茂名市检察院配合了此次行动,对罗荫国的办公室和家进行了长时间查抄。 有消息称,有关方面初步掌握的罗荫国犯罪证据颇为惊人,在罗荫国的办公室和家中仅仅现金就被搜出近1000万元,其中办公室所存放的现金约6万元,这些现金被初步认定为罗荫国在春节前后所收受,尚未来得及转移处理。 除大量现金以外,在罗荫国的办公室和家中还搜出近百幅名贵字画,十多块劳力士手表,以及罗荫国和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国合影照,其中包括若干女公务员。 进展 2011年2月10日罗荫国被广东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 2012年4月13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2年查处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在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中,罗荫国及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贿,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一共303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经审查,1993年至2011年,被告人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 宣判 2013年7月初,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荫国价值5000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2000余万元人民币,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应被判处死缓。因其不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牢狱生活 监狱生活:每天加工4000灯泡 2014年9月20日晚,媒体曝光广东茂 名原书记罗荫国的监狱生活。罗荫国每周六天在监狱的彩灯生产车间工作,刚进去的时候大概一天做一千多(个),一千多后来到两千多三千,后来到四千。 据管教干警介绍,罗荫国入狱后非常喜欢读书读报,书籍以文学、历史、养生保健类为主。账户里的零花钱,他经常用来买书。按照他所处的考察级别,每月的零花钱不超过500元。他还喜欢买烟,每天约抽七八根,而在入狱前他一天要抽上一盒半。 “以前看书的时间比现在少。”罗荫国说,每天利用午休、睡前的时间看书。因为酷爱诗词,入狱仅半年,他就抄写了满满一本的诗词集。 病亡 2016年7月22日14时,因罹患胃癌,在阳江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