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茂名市委书记 梁毅民,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广东开平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广东省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梁毅民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82.10——1984.02,广东省开平市税务局东山税务所专管员; 1984.02——1984.08,在佛山市财政学校学习; 1984.08——1988.09,开平市税务局税政股办事员、副股长; 1988.09——1990.09,在广东省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大专学习; 1990.09——1993.02,开平市税务局直属一所副所长、所长; 1993.02——1993.05,开平市税务局月山所所长; 1993.05——1994.12,开平市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4.12——1998.08,开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08——1999.04,开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9.04——2000.05,开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其中:1999.09—2001.12,在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2000.05——2003.05,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05——2006.02,佛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中:2003.09—2006.06,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6.02——2006.05,佛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禅城区委副书记(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2006.05——2006.11,佛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禅城区委书记; 2006.11——2006.12,佛山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禅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2——2007.01,佛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禅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01——2010.07,佛山市委常委,禅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07——2011.02,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2——2011.03,茂名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1.03——2013.02,茂名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02——2014.11,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10月14日,茂名市召开干部大会,大会传达了广东省委决定称,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3]31日,南粤清风网消息发布消息,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毅民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撤销委员 2015年01月13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3日表决通过,接受梁毅民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2015年1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在广州闭幕。全会决定撤销梁毅民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 立案侦查 2015年3月30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梁毅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 2016年12月,据广东省纪委消息: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梁毅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梁毅民违反廉洁纪律,委托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私营企业主代为投资,获取巨额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梁毅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毅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