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妻:杨氏,36岁的白居易与杨虞卿的从妹结婚 爱过两女子:湘灵和樊素。 白居易一生养33个家妓,晚年要赶走她们,15岁貌美樊素姑娘却跪求留下。【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1、正妻:杨汝士的妹妹。明媒正娶,是在母亲以死相逼之下结婚的。 2、初恋情人:湘灵。 白居易11岁时,因避家乡战乱,随母将家迁至父亲白季庚任官所在地——徐州符离(今安徽省宿县境内)。之后在那里与一个比他小4岁的邻居女子相识,她的名字叫湘灵,长得活泼可爱,还懂点音律,于是两人就成了朝夕不离、青梅竹马的玩伴。到白居易19岁、湘灵15岁时,情窦初开,两人便开始了初恋。白居易有一首诗名为《邻女》,追叙了十五岁的湘灵,并赞美湘灵的美丽和她悦耳的嗓音。 贞元十四年(708),白居易27岁的时候,为了家庭生活和自己的前程,他不得不离开符离去江南叔父处。一路上他写了三首怀念湘灵的诗。分别是《寄湘灵》、《寒闺夜》和《长相思》。由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白居易与湘灵经过17年的相处和8年的相恋,感情已经很深了。离别后不但苦苦相思,而且已考虑过结婚问题。但是湘灵担心她家门第低,攀不上白居易。最后表示了愿至天必成和步步比肩行的恳切愿望。 贞元十六年初,白居易29岁考上进士,回符离住了近10个月,恳切向母亲要求与湘灵结婚,但被封建观念极重的母亲拒绝了。白居易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离开了家,贞元二十年(714)秋,白居易在长安作了校书郎,需将家迁至长安,他回家再次苦求母亲允许他和湘灵结婚,但门户大于一切的母亲,不但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且在全家迁离时,不让他们见面。他们的婚姻无望了,但他们深厚的爱情并没从此结束。白居易以不与他人结婚惩罚母亲的错误,并三次写了怀念湘灵的诗:《冬至夜怀湘灵》、《感秋寄远》和《寄远》。 白居易37岁时才在母亲以死相逼下,经人介绍与同僚杨汝士的妹妹结了婚,但直到元和七年还写诗思念湘灵。例如《夜雨》、《感镜》等。后来白居易蒙冤被贬江州途中,和杨夫人一起遇见了正在漂泊的湘灵父女,白居易与湘灵抱头痛哭了一场,并写下了题为《逢旧》的诗。这时白居易已经44岁,湘灵也40岁了,但未结婚。这首诗里白居易再次用了恨字,此恨与《长恨歌》的恨不会毫无关系,所以说白居易亲身经历的这段悲剧般的爱情为《长恨歌》打下了基础。 直到白居易53岁的时候,他在杭州刺史任满回洛京途中,看到变换旧村邻而湘灵已不知去向的时候,这段长达35年之久的恋爱悲剧才划上了离开的句号。 3、还有一个樊素。不是妻子。 白居易的家姬,与小蛮齐名。托白居易之名,闻名遐迩。有诗云: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唐文宗开成五年(836年)的春天,此时的白居易满头白发,病躯奄奄,已是六十四岁的老人了。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旧时,已经是风烛残年。酒宴散后,正值暮春三月,春尽花残,更添伤感。白居易突然感到莫名的惆怅和寂寞,他又想起了他最心爱的歌姬樊素,然而正像诗中所说的——“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樊素和那烂漫春光仿佛一起走远了,留下来的只有满怀的病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