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顺德名人录 明 冼光(生卒年月不详),字汝实,号罗江,顺德县鹭洲堡大罗村人。后居佛山。 冼光生得高大俊美,人甚聪明, 博览群书。明弘治九年(1496 年)中进士, 任命为江西安仁县令。他为官廉洁爱民,善于判辨疑难案件。有一个穷人的儿子,被诬陷犯死罪, 拖了很长时间还未审判清楚。冼光一审讯就弄清-,立刻把他释放了。老百姓编了两句话说:“民无冤讼,有冼灯笼;讼无滞屈,有冼三日。”“灯笼”能明照,“三日”是速断,都是称颂冼光的话。 县内遭水灾,百姓受饥,冼光没等待上司下令就发放钱粮赈济,使很多老百姓及时得救。有人怪他越权,他笑说:“父母官但能保民足矣,一己荣辱,何足道哉。” 县产盐,前任官员大都贪图盐税的盈余,冼光却把它缴公,以后成为例规。后因父亲去世, 冼光离开安仁。丧服期满,冼光补缺任泰兴县令。在任中,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被人称颂。后来被召为陕西道御史,出巡应天府。他奖励廉洁,检举-,以作风正派而著名。冼光做了7 年御史,上疏请毁佛像,揭发宦官刘瑾专权、江彬0皇帝出巡等,理直气壮, 洋洋万言。大家都在为他担心,他却神色自若。因上疏被压下不办,于是冼光请求辞官归家奉养母亲,18 年不出门。 嘉靖戊子(1528 年), 冼光再受推荐起用,任南京通政司参政,后任太仆太常,晋升工部右侍郎。在任期间, 都有政绩,声誉很好,但是他仍被当权者所忌。适逢太庙火灾, 冼光便按成例自己辞职。 冼光为人廉洁、正直,做官的时候,不爱繁华热闹;辞官之后,绝迹官场来往;每日跟随一些老人走到田间谈问农事,没有人知道他是个做高官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