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江夏区名人录 明[公元1834年-1882年] 何金寿(1834~1882),字铁生,湖北江夏人。清同治元年(1862)壬戌科徐?榜进士第二人。 咸丰五年,何金寿参加乡试中举。 同治年间,何金寿先是中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以后,在翰林院国史馆任职,主要的职责是为同治皇帝做起居注的协修。后又升为功臣馆纂修官,参与修撰工作。同治九年,何金寿外任河南学政,督管河南学务。 清光绪登基称帝,第二年再次将何金寿调回京城,任日讲起居注官,何金寿有机会向光绪帝进言。恰巧山西省闹旱灾,他奏请派遣得力大臣前往山西省,并于天津设粜运总局。一方面巡视监查赈灾事务,保障百姓广泛得到朝廷抚恤的恩惠,而且上上下下的官吏中饱私囊。一方面可以消除隐患,防止犯上作乱的事情萌发。光绪帝传下旨意:山西旱灾实在令人担忧,百官要为此出谋划策,提出解决的办法。何金寿向皇上提出了“储粮平粜”策略,即贮备粮食,摆平粮食买卖出现问题的方法。皇帝十分赞赏,宣布将此方法实施下去。 光绪三年六月,翰林院编修何金寿奏劾驻英使臣郭嵩焘,说郭氏著《使西纪程》一书,是“有二心于英国”,欲使中国“臣事”于英。朝廷降旨,令毁掉书版,并传旨申饬郭嵩焘。郭嵩焘自伦敦上折奏说他办理洋务,屡被构陷,实系刘锡鸿暗中与何金寿勾通所致,请将此二人交部议处。圣谕称:郭嵩焘奉命出使,自然应该任劳任怨,尽心策划、维持,该侍郎却常常以他人言语指摘,而愤激向上陈诉,可见太偏激狭隘,况且朝廷采纳章奏,赏罚自有分寸,他请求将何金寿等二人议处,也算私下猜疑,并无实据,所奏不用再议。 光绪四年二月,何金寿上奏“遇灾修省,请训责枢臣”,皇帝谕称:此次饥谨持续不断,疮痍满目,天降奇灾,全是由于政令有缺陷造成的,军机大臣赞划枢要-,难辞其咎。将恭亲王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其他所属人等均著令交该衙门严加议处。不久,宗人府、吏部、都察院遵圣旨议定回复,恭亲王等均应得革职处分。 光绪四年,何金寿再次向皇帝进言:以往闹荒旱灾害,太后、皇帝沉痛责怪自己,恳切的态度使人们落泪。过去的朝廷重臣也自责,引咎辞职。而今不一样了。平定新疆有功,于是朝中要员居功受赏;而内地主要省份遭灾,这些要员重臣个个逃脱责任而不受罚。山西、河南灾民流离失所,超过半数。京城百里之内,路旁饿死的饥民比比皆是,逃荒的灾民数以万计。这些聚集京城的-百姓,万一汇成起义之类的大乱,那么,这些重臣不只没为国分忧,而且也自身难保。何金寿这道奏折有理有力,呈上不久,皇帝下诏:令军机大臣等下属赎职者,革职留用,分别处理。光绪五年,朝廷进行京察,何金寿等大考上等的-,记名备用作道台知府。此年六月,何金寿又一次淋漓尽致地陈述当时的弊端。皇帝认为他所奏所为,破除情面,特别给予褒奖。九月,何金寿授任江苏省扬州府知府。他一上任,“正值歉收之年,他请在运库借款赈恤、贷给贫民牛种”。首创济民典质办法。“收耕牛四百余头不取子息。俾及时播种民以获济。”光绪六年,何金寿调任甘泉。西北地区普遍干旱,春季全不下雨。何金寿一方面奏请,从运库划拨些款项,借给穷困百姓,同时筹款赈灾,安抚当地的民众。百姓的困难生活得以复苏。另一方面,何金寿设“以牛典当”救急的“典牛局”。准予农民将牛典当,换成钱救急,第二年再以本金赎回,不取利钱,耕牛赎回全家得以保全。何金寿帮助百姓度过灾年,按时播种,恢复生产。此外,他还做成防盗救火两件事;何金寿筹款设置护民栅栏一百六十余道;值更守夜大棚五十座,招募人员监守。盗贼消声匿迹。另外,因城内河窄水浅,一遇失火难于扑救。何金寿拨出款项,购得大水缸七十余个,安置在新城与旧城之间,分段存储救火用水,以防备偶然失火的情况。 光绪七年,甘泉郡城质典铺失火,火由典铺引起,扑救熄灭后又死灰复燃。何金寿作为一郡之长,按照过去东台县典铺失火索赔办法向上禀报。即因他处火灾殃及的典铺赔偿一半,自家引发的火灾悉数赔偿而收其利息。现在,甘泉的典铺是自家失火,而且典铺典当时也未遵守“典当物价值十要当五的”规定,或者“不到五成(即物值一半)而收利息”,或“都超过五”。因此,这次典当只退还本而不计息。在四通八达的街上贴出公告。有些不良分子不服就逮捕治裁,严肃惩治滋事者。由“市民大哗”变为“众立散”,做好了这次的善后工作。另外,何金寿在防筑运河堤岸工作上卓有功绩。经过掌管漕运的督抚黎培敬的保举奏本,皇帝赏赐何金寿加三品官衔。光绪八年七月闹旱灾,何金寿光着脚为民祈祷求雨时,中暑得病,不久就暴病身亡,以身殉职。临终留下遗言,嘱令不得接受商人赙赠一钱。因何金寿家中贫困到不能归葬的程度,遂埋葬在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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